合作模式(方案一)完成RA受訓者,可扣抵馬浸神跨文化研究文學碩士班相對應課程之15個必/選學分(包含必修:宣教神學、宗教比較學、宣教與文化、靈命塑造、實習教育以及宣教選修2學分)。修畢碩士班學分並達成績要求者,則由馬浸神頒發跨文化研究文學碩士班學位。 (方案二)完訓RA課程亦可扣抵道學碩士或神學學士班之15個選修學分,修畢學分並達畢業標準者,則由馬浸神頒發該學位。